清末杨乃武案,面对汹汹舆情,慈禧是怎样一
2022/10/25 来源:不详同治12年(年)10月,浙江余杭县里发生了一件奇案,在当时的“新媒体”——报刊的追踪报道与大肆炒作,以及各界精英、浙江籍在京士子、言官等,坚持不懈的上书与鼓吹之下,一时间舆情鼎沸,轰动朝野,四海皆知。案件反反复复,几经周折,“凡三次上控,历四年而始白”。(黄濬《花随人圣庵摭忆》)
而这一奇案就是坊间所俗称的“杨乃武与小白菜”冤案。此案在当年的朝野上下所造成的舆论影响力,丝毫都不亚于徐州8孩女事件,以至于一百多年后,笔者小时候还在传唱那首凄美的童谣: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呀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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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此案发生的具体缘由,相信不少网友并不陌生,以该案为题材的小说、戏曲、影视剧等,乃至网上的各种牵强附会的传说、推论,也不少见。甚至连清人留下的相对严肃的日记、史料也都是众说不一,这里就不展开叙述,也不去铺陈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的私情,以及杨氏与地方官场的私人恩怨,为了便于大家领会拙文内涵,只对事件的来龙去脉,客观地做一点简单梳理。
年10月,做豆腐的余杭县民葛品莲突发寒热,医治无效,不日暴亡。葛妻毕氏(原名毕秀姑)姿色姣好,人称“小白菜”。因葛氏夫妻一年前曾经租住于新科举人杨乃武处,毕氏与杨传有绯闻。葛母面对儿子暴亡,想起往事,疑有隐情,遂赴县衙喊冤。知县刘锡彤带仵作亲诣验尸。却因尸身已有“发变情形”,“口鼻内有痰血水流出”,仵作失察,认作是中毒所致。刘知县不经深究,先入为主地相信杨毕二人奸情暴露,谋毙其夫。遂将葛毕氏带回县衙审问,并对其施以酷刑,终使其屈打成招。
于是,杨乃武无端受屈,饱受酷刑,刑讯逼供之下同样被迫画押。刘知县遂以“谋杀亲夫”之罪判葛毕氏凌迟,以“夺妇谋夫”之罪判杨乃武斩立决。
好在,按照当时的《大清律例》,死刑案的审理还是非常谨慎的。一个死刑判决,需经县、府、省、督抚,直到刑部五级审查复核,程序既严格又复杂,最后还要由皇帝亲自画圈裁定。
因此,杨乃武案经余杭县审定后,需将案宗移交杭州府,经杭州知府陈鲁复审后,再依序向上移交浙江按察使和浙江巡抚,按察使蒯贺荪和巡抚杨昌浚复审后,再向上移交到刑部复核。
正是在这样复杂的多级复审的过程中,杨乃武屡屡翻供,声称遭受酷刑,被屈打成招,其家人也一直坚持到杭州各大衙门为他伸冤,但都因知县刘锡彤上下梳通和当地官员官官相护,未能扭转局面。
要知道,上述几位复审官员,都是军人出身,是湘军中剿灭“红毛”后留江南任职的有功之臣,他们大都胸无点墨,专横武断,不可理喻。如果说蒯贺荪和杨昌浚在复审时还曾对案件有过疑虑,但最终还是为维护袍泽体面维持了原判,那么那个杭州知府陈鲁,本身就带着对天下文人的鄙视,施加在杨乃武身上的逼供手段,并不亚于余杭知县刘锡彤。
至此,从知县到巡抚,杨案已经四次复审,在社会上有了一定影响。每次地方官员公布判决结果,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经历的徐州“通报”,“四个通报”虽然文字表述上未必一律,但结论却始终未变:杨乃武与小白菜这对“奸夫淫妇”合谋杀了葛品莲。
看来由于浙江地方官员相互勾连,沆瀣一气,翻案几乎无望。然而,杨乃武姐姐杨菊贞,其妻詹彩凤,始终坚持不懈,相信大清朝廷不会冤枉好人。在经过一番调查搜集更多证据后,并经余杭士绅鼎力相助,二人带上全部材料和杨乃武在狱中所写的状词前往京城,到都察院鸣冤,一时引起更大轰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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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案在后人分析其成功翻案的关键原因时,大都盛赞杨乃武姐姐杨菊贞、其妻杨詹氏居功至伟,如果不是她的坚持和不屈不挠,恐怕杨乃武就将沉冤千古了。
笔者并不否认杨菊贞、詹氏在该案平反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,也对其勇敢且无私无畏的大义之举深表敬佩。然而,时人所做评论,囿于对清末信息传播手段正在发生的史无前例的变化浑然不觉,故而有意无意漏掉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背景因素。
事实上,中国历朝历代,冤假错案层出不穷,无权无势而能洗雪者微乎其微。既便其胞姊为其在外奔走,杨乃武又何德何能,足令刑部震动,太后亲问?这一切都是源于他赶上了一个“新媒体”时代,中国早期新闻业的兴起,正是这一案件结局逆袭的重要推手。
舆论,是舆论推动了这一历史奇案的朝野上下普遍